关于开除学生的程序:
1.对生作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
2.由学校审批,报省级主管高教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1、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4、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5、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6、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7、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完全可以
对别的学生有不良影响的学生,有暴力倾向并损坏到别人利益的均可以劝退是很差的学生吗?学校是教书育人不是一遇到差得要命的学生就开除的说~这只是让你回家反省一下自己的错误不算违法
我也有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力,
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学校无权拒收刑满释放的未成年学生,也不能以停课、劝退等方式剥夺他们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向有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诉,请求有关部门责令学校改正不当行为。《未成年人保》第四十四条规定:“检察院免于起诉、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判处非监禁刑罚、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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